十:我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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肚子如今隐隐的胀痛,可若是剑珩知道他肚腹不适,肯定不愿让他久待,权衡利弊后江思摸了摸腹顶摇头轻笑,“不疼,宝宝乖的很。” 剑珩这才放下心来,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江思,“我们先去吃好吃的,吃饱了再玩好吗?” 江思见剑珩如此体贴,咬着唇问道:“师尊,我是不是很烦人?你会烦我吗?” 剑珩眯着眼睛似是想到了什么,轻轻笑了一声,“你啊,是个长不大的孩子,永远都这么闹腾。” “那你烦不烦?” “不,思思,我其实很喜欢你闹腾。” 谈话之间,剑珩的气息喷涌在江思的颈间,江思怔楞地拢着肚腹,浑身都热起来了,“你……你喜欢我闹腾,为什么?” 从小到大,江思没少因为闹腾受责罚,他的父亲们十分爱他,有时却不免因为他的顽劣长吁短叹。 他和他的双胞胎弟弟江念生的极像,只是他的眼底多了一颗泪痣,但两人的性子却是南辕北辙。 他喜动,江念喜静。少年时他不喜读书,曾把眼底的泪痣用白粉遮住,装作江念溜出去玩,暴露后自是被江与秋狠狠教训了一顿。 是以他一直觉得他的性子是不招人喜欢的,没有人会喜欢他这样总是惹麻烦的人。 “思思,和你在一起的时候,我才能觉得自己是个活生生的人。” “那遇到我之前呢?” 长久的沉默后,剑珩将江思紧紧按入怀里,仿佛要将他彻底融入骨血,“不记得了,遇到思思之前的日子都不重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