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八章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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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付费点播的时候你们跳出来说对方做得不对,就希望有人治治他们。 结果现在真的有人治了,你们又直接和人调解。 大家齐心协力准备干一件事,现在才刚刚开了个头,你这样做,让其他人怎么想。 这些话还算是客气了,很多人直接上去就开喷,有时候内部人当“二五仔”,比外面的敌人还可恨! 结果这些人还很嘴硬。 “这是我们的自由啊,怎么了,我起诉,我还不能调解了?他阿毅有什么权利不让我们调解啊,人家那法务都说了,这合同,那里面很多东西其实都是无效的。” 却是在被大家提醒之后,这个叫“你是我的眼”的仁兄赶紧联系奇异公司的法务,就得到了这样的回复。 对啊,他不能限制你接受调解,这是无效合同,违反了合同法。 至于说到底哪里违法,违反了哪条法律,法务却是没说。 然后……他自然就相信了,人家堂堂一个法务,怎么可能骗自己呢对吧。 这里就是一个问题,法务,或者是律师,或者是法律工作者,究竟骗人不? 自己心里想想吧,为什么律师会被称为讼棍呢,你说我给你承诺了,有证据吗? 无缘无故的,小心我告你诽谤哦! 电子合同可是方大状亲自拟定的,而且很简单的合同,如果这都能被你弄成无效,方大状趁早别干了,去工地打灰吧。 这下子,有精明一点的觉得确实有道理,那合同无效,我们自然就可以接受调解。 而另一些人,都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