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章 重说道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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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让更多人活下去或活得好的较大方案。一个人有饭吃了,也让父母吃一口,也让儿女吃一口,就算得上一位符合最低纲领的道德义士——虽然在一个网络、飞机、比基尼、语言哲学、联合国维和警察所组成的时代,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好这一点。 作为历史上宏伟的道德工程之一,犹太—基督教曾提交了最为普惠性的福利分配方案。“爱你的邻居!”《旧约》这样训喻。耶和华在《以赛亚书》里把“穷人”视若宠儿,一心让陌生人受到欢迎,让饥民吃饱肚子。他在同一本书里还讨厌燔祭和集会,却要求信奉者“寻求公平,解放受欺压者,给孤儿伸冤,为寡妇辨屈”。圣保罗在《哥林多书》中也强调:“世上的神,选择了最软弱的,叫那强壮的羞愧。”这种视天下受苦人为自家骨肉的情怀,以及相应的慈善制度,既是一种伦理,差不多也是一种政纲。这与儒家常有的圣王一体,与亚里士多德将伦理与政治混为一谈,都甚为接近;与后来某些宗教更醉心于永恒道教、智慧佛教、成功福音派等等,则形成了侧重点的差别。 在这一方面,中国古代也不乏西哲的同道。《尚书》称“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”。《管子》称“王者以民为天”。《左传》称“夫民,神之主也”。而《孟子》的“民贵君轻”说也明显含有关切民众的天道观。稍有区别的是,中国先贤们不语“怪力乱神”,不大习惯人格化、传奇化、神话化的赎救故事,因此最终没有走向神学。虽然也有“不愧屋漏”或“举头神明”见《诗经》等之类玄语,但对人们头顶上的天意、天命、天道一直语焉不详,或搁置不论。在这里,如果说西方的“天赋人权”具有神学背景,是宗教化的;中国的“奉民若天”则是玄学话语,具有半宗教、软宗教的品格。但不管怎么样